地产  |

资讯 > 产经新闻 > 地产 > 正文

顺德楼市新规:商品房价格一经备案60天内不受理上调申报

2017-04-26 11:13:32     来源: 新浪综合       关注

  各房地产行业经营者: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等有关文件,现就我区房地产市场提醒告诫如下:

  一、诚信经营,价格自律。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保持价格平稳。商品房公开销售前,应办理价格备案,商品住房价格一经备案,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

  三、严禁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禁止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商品房销售、价外收费、一筹多认、非法金融、违规炒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7年4月25日


资讯监督:林颖 17739761747

资讯投诉:田甜 15981879377

标签: 顺德 商品房 楼市
  •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原创内容版权归中钢网所有,转载请取得书面授权,且中钢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违背原创内容原意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Copyright © 2005 - 2024 中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投诉电话:400-700-8508 E-mail:kf@zgw.com 豫ICP备 2021034665号-4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