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铁矿石供应链战略管理模式探析

2021-05-21 08:05:00     来源: 互联网       关注

  江秀霞
  关于铁矿石价格的预判,仅仅研究其铁矿石本身的供需基本面是不够的。由于其市场信息过于透明,金融属性在资本炒作和国际形势不稳定的背景下屡屡被强化。钢铁行业发展早于我国的近邻日本对此就早有研究。该国意识到了钢铁工业对于国民经济、军工领域等的高度重要性,认为铁矿石不仅仅是一种商品,更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因此,铁矿石供应链的战略管理十分重要。
  二战前,日本主要以长协模式采购铁矿石
  在甲午战争之后的5年(1895年~1900年)里,日本不仅利用清政府支付的战争赔款(3.7亿两白银)增加设备投资,加速完成本国工业革命,还同步完成了金融改革,从银本位转变为金本位,成为亚洲金融中心,并且利用甲午战争中缴获的武器(战舰、炮弹等)与俄国交战(1904年~1905年),获得了满洲的权益,并将朝鲜纳入其殖民地版图,从此加入了帝国主义强国的行列。
  日本最早、最大的官营钢铁厂——八幡制铁厂就是在甲午战争后创建的,该制铁厂的设备和技术从德国全套引进,并与中国大冶铁矿签订了15年(后延长至30年)的长期购买协议。
  在此期间,日本除了从中国和朝鲜进口铁矿石外,还从部分东南亚国家(如马拉西亚、菲律宾)及澳大利亚(1938年强令禁止出口铁矿石,1961年解除禁令)进口铁矿石。然而,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导致日本进口铁矿石的路线被掐断,中国便成为其赖以生存的主要铁矿石进口国。
  1945年以前,日本先后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战时铁矿石供应状况的恶化令日本深刻认识到保障铁矿石资源供应稳定的重要性。
  二战后,融资买矿逐渐取代单纯进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着手重振其钢铁工业及国民经济。1946年~1960年,日本累计进口铁矿石7615万吨,海外依存度为84%,主要从马来西亚(30%)、菲律宾(18%)、印度(26%)、美国(10%)和加拿大(7%)进口。
  位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在这一时期相继独立,日本不得不与经济独立地区的欧美矿业进行技术、资本合作,通过与发展中的日本国内市场相结合,出现了融资买矿模式——主要由矿业公司、专门商社(指日本主要从事铁矿石进口代理等服务业务的商社)参与海外资源的开发融资。
  融资买矿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主要表现为对印度、菲律宾等地的矿山进行融资和技术指导。20世纪50年代中期,融资买矿成为主导,取代了二战初期日本针对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的单纯进口模式。
  在这一时期,随着日本国内钢铁需求激增以及东南亚小矿山资源的殆尽,日本开始对全球铁矿石资源展开调查。其间,日本海外制铁原料委员会先后对印度、加拿大、美国等地的矿山进行了深入调查。
  日本的自然资源十分贫瘠,二战后国内资源被开采殆尽。因此,日本一开始就针对如何振兴和发展经济展开研究,在“国内开发论”和“贸易立国论”(针对战后日本如何发展而提出的经济主张,通过扩大出口实现经济的恢复与发展)2种发展模式中选择了后者——从海外进口煤炭、铁矿石等资源,然后通过出口汽车、家电等工业产品来获取附加值。
  或许,也正是基于“贸易立国论”,日本国内钢铁工业集中度快速提升,绝大部分钢企沿海而建,并且于20世纪70年代形成了五大钢铁集团[新日铁、日本钢铁工程控股公司(JFE)、神户制钢所、日新制钢、日本制钢所],并维持至今。
  开发进口模式形成并走向成熟
  开发进口模式,是以签订长期购买保证协议为基础,通过投资开发海外铁矿石资源,获得稳定进口资源的方式。
  1960年12月份,澳大利亚的铁矿大王Hancock历经8年终于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获得皮尔巴拉地区的开发特权。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也相继解除铁矿石开发及出口的禁令,Hancock获得了矿业巨头力拓集团时任CEO杜坎爵士的投资支持。
  这给日本钢铁工业提供了巨大的矿山投资机遇。1961年~1973年,日本粗钢生产规模快速扩大,其铁矿石海外依存度接近100%,累计进口铁矿石10亿吨,主要进口于澳大利亚(31%)、印度(16%)、智利(9%)、巴西(7%)和马来西亚(6%,1946年~1960年期间占比是30%)。日本通过投资澳大利亚、巴西等地的矿山,形成了开发进口模式。
  随着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铁矿石开发项目规模的逐渐扩大,20世纪60年代,开发进口模式开始成为主导,替代了此前的融资买矿模式。1951年~1971年,日本以矿业为主的资源投资额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5%以上。
  1974年~2000年,开发进口模式逐步走向成熟,日本不断加大对澳大利亚、巴西等地铁矿石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例如,日本在力拓的Robe River铁矿子公司中合计持有47%的股份(三井物产占33%、新日铁占10.5%、住友金属占3.5%),在必和必拓的Newman、Yandi、Goldsworthy3家子公司中分别持有15%的股份(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占8%、三井物产占7%),在Jimblebar子公司中持有9%的股份(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占4.8%、三井物产占4.2%)。
  开发进口模式的主要特点
  从长期发展来看,开发进口模式下获取的铁矿石的价格低于钢企通过自有或控股矿山进行内部采购的价格,同时也可以避免资源国有化、民族主义抬头给跨国企业带来的投资风险。
  日本开发进口模式的主要参与者是日本钢企、商社以及当地矿山企业。其中,日本钢企承担铁矿石开发项目的主导者、投资者和长期购买保证协议的签订者工作;综合商社则承担主要投资者、投融资的组织者、铁矿石代理等商务活动的承担者、资源开发设备和材料的供应者工作。
  在共同持有海外矿山权益的同时,日本钢企和商社在钢铁上下游产业链上结成利益共同体,钢企通过商社购买海外铁矿石权益,商社帮助钢企销售钢铁产品。如果铁矿石价格升高了,拥有矿山股权的商社就多赚一些,然后在销售工业产品时让一些利给钢企;如果铁矿石价格降低了,钢企就多赚一些,也会给销售钢铁产品的商社让一些利,进而彼此共同构成一个让日本企业旱涝保收的资源、生产、贸易体制。不论是日本钢企还是日本商社,在持有矿山公司股份和权益矿的同时,并不干涉矿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价格决策,例如三井物产持有巴西淡水河谷的股份,却不销售其铁矿石。这些行为习惯都是经过长期磨合形成的,并且得到了当地政府和资源开发利益相关者的认可。
  开发进口模式的成功也离不开日本政府的支持。在资源开发建设的各个阶段(矿山的勘探和开发、周边基础设施的建立、低品位铁矿石的利用等),日本企业都得到了政府的大量援助。其中,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JOGMEC)是负责海外矿物资源开发的主要支持机构,日本贸易保险(NEXI)、国际协力银行(JBIC)、国际协力机构(JICA)是主要的资源开发金融援助机构。
  日本政府也十分重视通过资源外交降低企业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如利用ODA(政府开发援助,指发达国家为了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向发展中国家或多边机构提供援助)项目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进行调查和战略性投资布局,为本国资源企业提供海外投资机会。
  时至今日,开发进口模式依然是日本钢铁工业确保海外铁矿石资源长期稳定供应的主导模式。
  日本铁矿石供应链战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钢铁工业主要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八幡制铁厂,其工业发展史远早于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经历日俄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在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时铁矿石海外进口路线被掐断,使得日本对确保铁矿石供应链安全产生了很强的战略保护意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面对本国铁矿石需求激增和主要供应国资源枯竭等问题时,能够主动组织海外制铁原料委员会先后对印度、加拿大、美国等地的矿山进行深入调查,进而能够抓住澳大利亚铁矿石开发投资的历史机遇。相比之下,我国工业革命进程远远滞后,并且从外部环境上看,处于和平时期和第三次全球化浪潮中,我国钢铁工业对于铁矿石供应链战略安全缺少必要的紧迫感,我国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更多源于其经济上的性价比考量。
  日本集聚化趋势发展较快,在20世纪70年代已经形成五大钢铁体系,并且与三井物产、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等结成上下游产业链上的利益共同体。在行业集中度方面,虽然我国钢铁行业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与日本相比依然存在差距。此外,铁矿石资源开发项目投入大、时间跨度长、风险高,并非某一家钢企可以一力承担。
  首先,借鉴日本的开发进口模式,我国需要提高行业集中度,打造超大规模的钢企、铁矿石资源开发及贸易商,共同承担海外铁矿石及有关资源的调查、开发、投资等工作。其次,我国还应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海外资源开发的融、投资支持,特别是在调查、勘探初期,政府应尽可能帮助解决企业开发项目所需的资金问题。最后,我国不仅需要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还需要构建国家层面的铁矿石产业链战略保障。
  目前,我国铁矿石资源不仅在供给端被寡头垄断、需求端高度依赖进口,在市场定价机制上金融属性也日趋成熟,铁矿石价格不仅仅由供需层面决定,同时还受到资本炒作、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影响。
  从日本铁矿石战略管理和布局中可以得到的启示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如何在全球铁矿石资源定价和布局中获得主动和定价话语权是一个开放性的、涉及面颇广的问题,还需要行业持续不断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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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以来日本钢铁工业发展趋势思考

  日本钢铁工业发展的3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1900年~1945年):经历明治维新、中日/日俄等战争,日本获益颇丰,迅速成长为东亚强国。随着军国主义盛行,日本步入穷兵黩武的阶段,国内产业政策(包括钢铁工业)向军工方面倾斜。在此阶段,日本钢铁工业加速发展。但是,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日本钢铁工业几近瘫痪,1945年粗钢产量同比下降70.8%,从1944年的673万吨骤降至196万吨。
  第二阶段(1946年~1973年):二战后的日本几近破国,1946年粗钢产量仅有56万吨。在“贸易立国论”和“倾斜生产方式”(1947年1月份开始实行,政府有重点地分配物资,设立复兴金融金库,对煤炭、钢铁等产业部门提供大量贷款)等基本国策和行业政策的引导下,日本钢铁工业又奇迹般地“复活”了。
  在此阶段,日本非常注重对海外经济发展形势和钢铁需求结构变化的研究,分别于1950年、1956年和1961年对本国钢铁行业进行了政策调整,在推进钢铁工业发展壮大的同时,通过引进、消化、创新技术推动钢铁工业转型升级。1973年,日本粗钢产量创下1.19亿吨的国内历史纪录,至今未被刷新。在此阶段,日本粗钢产量年均增幅为24%。此时正是日本钢铁工业发展最快、转型升级最频繁的时期,也是日本针对铁矿石供应链管理进行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
  第三阶段(1974年至今):这一时期,日本经济迅猛发展,在对外投资和贸易极度兴盛之时一度宣称“可以买下整个美国”。然而同期的国际环境极不平静。
  一是3次石油危机。第一次原油危机发生在1974年,原油价格从3.01美元/桶提高至10.65美元/桶;第二次原油危机发生在1979年,原油价格从13美元/桶上涨至1980年的34美元/桶;第三次原油危机发生在1990年,1990年8月份伊拉克攻打科威特,随后的2个月原油价格从20美元/桶上涨至42美元/桶,但随着国际能源机构启动紧急计划,向市场投放储备原油,以沙特为首的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也迅速增加产量,原油价格很快被稳定了下来。3次石油危机导致所有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明显放缓。
  二是G5国家(美、日、德、法、英)签订广场协议。1985年9月22日,G5国家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在纽约广场饭店举行会议,达成五国政府联合干预外汇市场以解决美国巨额贸易赤字问题的协议。该协议签署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美元兑日元汇率从1美元兑250日元下跌至1美元兑200日元左右,跌幅为20%。在广场协议签订后的5年里,日本股价每年上涨30%,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剪刀差”越来越大。1989年,日本政府开始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以股市和房市为代表的经济泡沫被戳破,股价大幅下挫,几近腰斩,银行坏账比例大幅攀升,拖累日本经济进入十几年的衰退期。
  三是两次金融危机,即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
  日本粗钢产量随着海外经济震荡起伏。1974年~2020年,日本粗钢年产量平均为1.05亿吨。在此期间,日本产业结构向高附加值的加工制造领域倾斜,贯彻“技术立国”战略,以科技进步推动钢铁工业结构优化并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日本钢铁工业的可鉴之处
  一是产业集聚化发展趋势。日本自然资源匮乏,生产钢铁所需的铁矿石、煤炭、石油等原料均依靠海外进口,加之日本国土狭长,拥有较长的海岸线,将钢铁厂建在沿海地区十分有利于该国进出口贸易的开展。因此,日本沿海地区的钢厂均为大型钢厂,合计产能可以占到日本钢铁总产能的87.3%,消费量占83.9%(1976年日本官方发布数据)。虽然在非沿海地区以小型钢厂为主,但是日本钢企在区域布局上相对集中。从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特点来看,我国与之颇为相似——大型钢厂傍海而建,小型钢厂多建在内陆且以短流程、满足区域需求为主。
  二是创新技术,引领产品结构由低端向高端升级。钢铁工业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脊梁和下游制造业的原材料供应之源,其科技进步将引领整个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日本人的勤奋好学在助推该国钢铁工业及时转型升级、提升科技投入/产出比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日本在其钢铁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主动引进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大搞技术创新,快速突破原有技术指标,将其提高至世界先进水平。例如,1951年日本引进美国带钢连轧技术,1957年引进顶吹转炉炼钢技术……这不仅提高了日本炼钢技术水平,并且成功将其从炼钢技术的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
  此外,更加需要关注和学习的是,日本在积极加大对钢铁工业投资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投资效果。1957年~1976年,日本钢铁工业投资总额虽与当时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大体相同,但同期日本的钢铁产能增加了1.24亿吨,远高于美国的3600万吨和欧洲煤钢共同体的9700万吨。
  日本钢铁工业的技术经济指标是非常先进的,日本铁钢比仅为0.75,钢材成材率为94.4%,特殊钢产量比例达到18.9%。其还从美国引进了先进的管理体制,以高度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水平提质、降本、增效。日本钢铁工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管理革新对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日本对于全球钢铁需求结构的变化趋势非常敏感,能够根据全球钢铁产能和需求的变化,迅速调整上下游产业的投资战略——减少普通钢材的投资和生产,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并且达到特殊钢产业综合发展能力全球最强。1990年~2011年的全球特殊钢专利中,日本申请量占全球申请总量的71%。
  《中国冶金报》(2021年5月21日 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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