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湖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暂行细则》的通知

2017-07-13 15:39:53     来源: 湖北省经信委子站群       关注

  鄂经信重化〔2017〕9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20号)工作部署,严格控制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建立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精神,结合湖北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湖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暂行细则》,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湖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

  产能置换暂行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控制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建立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2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结合湖北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暂行细则。

  第二条  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包括: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

  本细则所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是指为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改、扩)建项目。

  本细则所称的产能等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与该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大于该项目产能数量的产能。

  第二章   置换产能确定

  第四条  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指标,须为2017年及以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或省级人民政府公告的企业淘汰产能(不含列入明确压减范围的产能)。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含“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建设项目产能数量和拟淘汰的产能数量,依照换算表(见附1)核定,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不得重复使用。

  第三章  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第五条  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允许企业按照自愿、有偿、真实原则,通过协议转让、拍卖、入股等方式,在省内外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第六条  从省内通过交易获得的产能置换指标,需提供产能指标出让企业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第七条  省内企业交易转让至省外的产能置换指标须报经省人民政府确认。从省外通过交易获得的产能置换指标,需提供产能指标出让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第四章  置换方案内容和确认

  第八条  产能置换方案主要包括淘汰项目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须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淘汰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体设备(生产线)、核定的产能和拟淘汰时间,以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二)建设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企业名称、拟建的主体设备和产能,以及项目建设期限。

  (三)交易获得的产能置换指标的确认文件。

  第九条  建设项目企业制定的产能置换方案,由所在地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十条  各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用于置换产能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见附2),并出具核实意见,确保淘汰项目真实,产能合理。

  第十一条  省经信委会同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进行产能置换方案审查并向社会公示,报请省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见附3)。

  第十二条  产能置换方案公告有效期为2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产能置换方案公告自动失效。

  第五章   置换方案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产能置换项目建设过程负监管责任,项目监管责任应与项目备案权限同步。

  第十四条  各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社会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及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并实施用于置换的全部淘汰项目的淘汰工作。

  第十五条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淘汰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验收,公开检查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暂行细则适用于在湖北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第十七条  本暂行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调整的相关规定,适时修订。

  第十八条  本暂行细则由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1

  产能换算表[1]

  一、钢铁

  (一)炼铁

  1.高炉炼铁

  表1  高炉产能换算

  序号

  有效容积(立方米)

  产能(万吨/年)

  1

  420

  50

  2

  450

  55

  3

  480

  57

  4

  530

  62

  5

  605

  70

  6

  700

  80

  7

  750

  85

  8

  850

  95

  9

  1080

  104

  10

  1200

  113

  11

  1250

  115

  12

  1280

  118

  13

  1350

  122

  14

  1500

  133

  15

  1580

  137

  16

  1780

  152

  17

  1860

  158

  18

  2000

  170

  19

  2200

  187

  20

  2260

  193

  21

  2380

  203

  22

  2500

  213

  23

  2580

  215

  24

  2650

  221

  25

  2750

  229

  26

  2800

  234

  27

  2850

  238

  28

  3200

  267

  29

  3800

  304

  30

  4000

  320

  31

  4350

  347

  32

  4747

  379

  33

  5500

  439

  34

  5800

  463

  备注:高炉有效容积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计算其产能。

  2.非高炉炼铁

   

  表2  非高炉炼铁设备产能换算

  序号

  工艺及型号

  产能(万吨/年)

  

  熔融还原

 

  1

  COREX1000,C2000,C3000

  30,80,150

  2

  FINEX示范厂,FINEX3000

  60,150

  3

  Hismelt示范厂

  80

  二

  直接还原

 

  1

  竖  炉

  产能根据设备具体型号换算

  2

  回转窑

  3

  转底炉

  (二)炼钢

  1.转炉

  表3  转炉产能换算

  序号

  公称容量(吨)

  普钢产能(万吨/年)

  特钢产能(万吨/年)

  1

  35

  60

  42

  2

  40

  70

  48

  3

  45

  80

  54

  4

  50

  85

  55

  5

  55

  90

  60

  6

  60

  95

  66

  7

  65

  100

  72

  8

  70

  105

  77

  9

  75

  110

  83

  10

  80

  120                                 

  88

  11

  90

  125

  99

  12

  100

  130

  100

  13

  120

  140

  120

  14

  135

  150

  135

  15

  140

  160

  140

  16

  150

  170

  150

  17

  180

  200

  162

  18

  200

  210

  180

  19

  210

  220

  189

  20

  250

  250

  225

  21

  260

  280

  234

  22

  300

  300

  270

  备注:

  1、上表中普钢亦包括低合金钢和优钢。

  2、上表中特钢主要是指合金钢,不锈钢属于特钢,但不锈钢产能需按其冶炼工艺综合计算。

  3、既生产普钢又生产特钢的转炉,按其上年普钢和特钢产量的比例相应计算产能。

  4、转炉公称容量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计算其产能。

  2.电炉

  表4  电炉产能换算

  序号

  公称容量(吨)

  普钢产能(万吨/年)

  特钢产能(万吨/年)

  1

  35

  35

  18

  2

  40

  40

  20

  3

  45

  45

  25

  4

  50

  50

  30

  5

  60

  60

  35

  6

  65

  65

  40

  7

  70

  77

  45

  8

  75

  83

  50

  9

  90

  99

  60

  10

  100

  100

  70

  11

  105

  105

  75

  12

  110

  110

  80

  13

  120

  120

  90

  14

  140

  140

  110

  15

  150

  150

  120

  16

  160

  160

  130

  17

  220

  220

  180

  备注

  1、上表中普钢亦包括低合金钢和优钢。

  2、上表中特钢主要是指合金钢,不锈钢属于特钢,但不锈钢产能需按其冶炼工艺综合计算。

  3、既生产普钢又生产特钢的电炉,按其上年普钢和特钢产量的比例相应计算产能。

  4、电炉公称容量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计算其产能。

  二、电解铝

  表5  电解槽产能换算

  电解槽电流强度(千安培)

  单槽产能(吨/年)

  120

  324

  160

  433

  200

  541

  250

  676

  300

  811

  400

  1093

  500

  1367

  备注:产能计算公式:单槽产能=0.3355克/安培小时×电流强度×365天×24小时×电流效率×10-3。其中:电流效率,对300千安培及以下电解槽,数值取92%;对300千安培以上电解槽,数值取93%。

  三、水泥

  表6  水泥(熟料)产能换算

  工艺设备

  规格型号

  设备规模

  (吨熟料/天)

  水泥(熟料)产能

  (万吨/年)

  新型干法

  回转窑

  Φ=2.8米

  500

  15

  Φ=3.0米

  800

  24

  Φ=3.2米

  1000

  30

  Φ=3.5米

  1500

  45

  Φ=4.0米

  2500

  75

  Φ=4.3米

  3000

  90

  Φ=4.6米

  4000

  120

  Φ=4.8米

  5000

  150

  Φ=5.2米

  6000

  180

  Φ=5.6米

  8000

  240

  Φ=6.4米

  10000

  300

  备注:

  1、对于变径窑,按其最粗窑径核定产能。

  2、窑径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计算其产能。

  四、平板玻璃

  表7  平板玻璃熔窑产能换算

  工艺类别

  熔化量

  (吨/天)

  产能

  (万重量箱/年)

  压  延

  140

  80

  150

  85

  200

  100

  浮  法

  300

  180

  400

  240

  450

  270

  500

  300

  600

  360

  800

  480

  1000

  600

  备注:日熔化量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计算其产能。

  附2

  产能置换方案核实意见表

   

  淘汰项目情况

  项目1

  企业情况

  市(州、林区)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生产许可证号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核定产能

  (拟)淘汰时间

     

  项目2

  参照项目1相关内容填写

  ……

  ……

  建设项目情况(□新、改、扩建  □在建)

  市(州、林区)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拟建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能

   

  市(州、林区)核实确认意见

  对上述产能置换项目设备的真实性、产能的合理性和具体淘汰时间负责。

  负责人(签字)   (经济和信息化委盖章)

  年   月 日

             

  附3

  关于***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现将***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计划,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淘汰项目情况

  序号

  省

  (区、市)

  所属

  行业

  企业

  名称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能

  (拟)淘汰

  时间

  1

           

  2

           

  …

           

  建设项目情况(□新、改、扩建  □在建)

  省

  (区、市)

  所属

  行业

  企业名称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

  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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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省 湖北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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