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再出新通知,重污染天气来袭说停产就停产

2017-12-13 08:58:04     来源: 我的钢铁       关注

  河北省10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2日至15日我省将出现连续4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2月12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预警解除时间为12月15日24时,具体解除时间可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调整。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对不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请各市及成员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0日

  快讯: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件通知】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12时起,迁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源停限产措施为:

  1.钢铁行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居民供暖的前提下,采用湿法脱硫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停限产50%。

  2.焦化行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

  3.铸造行业,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

  4.建材行业: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等企业停产。

  5.涉VOCs行业: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业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含未完成环保治理的)停产,除焦化外其它涉VOCs排放工序的企业,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6.企业集群: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铁选矿,采砂、罐头、耐火材料,营养钵等企业或企业集群全部停产,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资讯监督:林颖 17739761747

资讯投诉:田甜 15981879377

标签: 天气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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