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令又来了!环保部二次督查!1.8万人39市严查到明年4月!

2018-08-20 09:15:53     来源: 中钢网资讯研究院       关注

  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京津冀停工潮”还历历在目,多少在建项目因此延期……

  而今年,停工令又要来了!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确具体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

  采暖季限产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停工限产重点①

  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预计产生的影响: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势必会引发供需的不平衡,引发钢筋价格快速上涨,钢筋是房地产开发的核心主材,钢筋价格的上涨同样会快速传到到开发成本,对于开发商而言,只有提前筹资储货,别无良策,这势必进一步压缩小型地产企业的生存空间......

  停工限产重点②

  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预计产生的影响: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势必会关停一批高污染性的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对于精装修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势必会造成延期交付,对于开发商而言,必须加快进度,否则明年交付时会面临巨额索赔风险......

  停工限产重点③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预计产生的影响: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势必会引发部分水泥企业停工,如此来,工程施工将进入无米可炊的困境......

  下面具体强化督查请看:

  环保部出动1.8万人进驻39个市!

  长达8个月!全面督查大气污染!

  本次强化督查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生态环境部将对“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3人组成,主要从地方环保系统和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抽调。

  第一阶段有20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第二、三阶段有29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还预留了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因此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

  强化督查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项重点任务,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等13项督查任务。

  强化督查的主要工作

  这次强化督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

  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

  工业炉窑整治情况,

  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

  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

  扬尘综合治理情况,

  秸秆禁烧管控情况,

  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督查时间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

  共4个轮次。对 “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

  共6个轮次。对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

  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

  “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

  强化督查工作方式

  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统一调度指挥

  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

  开展精细排查

  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县(市、区)开展驻点督查,紧盯问题排查。对长三角地区4省市派特别行动组,采取机动式督查,确保问题排查到位。

  及时交办问题

  排查发现的问题,由专项办审核后,才有下发电子督办单的方式,第一时间向各城市推送,增强交办时效性。每轮次督查结束后,统一汇总后印发正式督办函,送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抄送各相关省份人民政府及环保厅(局)。

  核查整改情况

  每两轮督查结束后,安排一周时间,由督查组对之前交办问题进行核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实施公开约谈

  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严肃量化问责

  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第二阶段起,生态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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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保部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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