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工又停产,大范围涉及物流、工地、钢厂等

2019-10-11 10:54:00     来源: 互联网       关注

  10月10日,河北唐山、山东沂州、山西太原等多个省市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防止加严管控通知,对各地建筑钢材等企业的排放、错峰停产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唐山限产影响预估

  唐山市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出炉,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绩效评价为A、B类的不限产,绩效评价为C类的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装备计。

  经测算,若按照文件执行,唐山区域钢厂该时间段影响日均铁水产量17.03万吨,较国庆前期发布的限产政策预期基本一致;较9月份日均铁水影响量10.95万吨(包含9月28日-30日限产影响量),增加了6.08万吨。

  若执行,钢厂焦炭日耗较当前下降4.24万吨,焦企日产较当前下降1.47万吨。

  此次限产力度还是可观的,据了解由于高炉限产铁水量不够,部分厂家已安排轧线轮换检修,以完成协议量为主,散量均没量。唐山为确保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采暖季限产影响力度还是较为可观的,比之前预期要严格。

  各地环保情况跟踪

  山西省

  ►临汾市即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0月10日,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受偏南风气流影响,临汾市将持续静稳高湿天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10日15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通知要求各单位落实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临政办发[2019]32号)和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结合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对钢铁相关行业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一体和铁合金企业)烧结、球团停产;焦化行业严格执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石膏线/板、矿渣棉、石灰窑、独立轧钢:停产。

  铸造:在执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所有涉气工序停产。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施停限产措施的,确保停产、限产到位;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用电量变化统计,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

  2、移动源减排措施

  区域管控措施:加强重型载货车(含燃气)管控,禁止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绿色运输示范区行驶。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管控,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清理出场。

  重点用车单位管控措施:日最大运输车次在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和改造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民生保障、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同时每日登记所有车辆进出情况,保留至次年4月底。

  3、扬尘源减排措施

  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所有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全部停工(抢险工程除外),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须经市大气污染防止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施工。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每日增加两次保洁、加大湿扫力度;所有企业露天对方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运;加强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扬尘污染控制管理,依法查处散装、流体物流运输车辆掉落、遗散、抛洒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目前临汾市5家样本企业共有11座高炉停产(含产能置换待拆除高炉),日影响铁水产量1.85万吨;2条螺纹轧机停产,日影响产量约0.3万吨;4条线材轧机停产,日影响产量约0.6万吨。我网将持续跟踪“通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要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鼓励在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性错峰生产。运输企业和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

  ►关于发布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6号),结合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气象部门会商意见,未来三天受气象条件影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10月10日14时-10月13日24时)。

  强制性减排措施如下:(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黄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②移动源减排措施。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③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市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城市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

  河北省

  ►河北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这些地方

  据河北日报消息,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河北省已组建5个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决定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驻保定市、定州市、廊坊市,11月15日至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开展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

  山东省

  ►忻州关于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于2019年10月10日12时至10月11日24时(36小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机制。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有色金属冶炼(不含氧化铝)、钢铁、水泥、燃煤发电、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和化工等行业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自治区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执行现有排放标准。

  从各地出台的环保预警方案来看,今年的环保力度仍比较严格,停限产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钢材库存量的影响较大。相关市场人士预计,十月市场底部仍可期,十一十二月需求及资金或承压,但压力之前的十月不能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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