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联合放贷!浙江规定银行核心风控不外包资金不出省

2019-01-12 05:05:00     来源: 互联网       关注

  1月9日,浙江银保监局发文,要求当地银行“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资金不能出省。”有律师认为,这可能意味着监管并未放弃和放松对于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强势监管。无论对于传统银行、互联网银行或金融科技公司来说,都应当加以重视,并作好应对准备。

  1月9日,浙江银保监局向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以下简称:《监管提示函》),对当地城商行开展“互联网助贷、联合贷款”业务提出更高要求。

  《监管提示函》的主要内容虽然仅有三条,但在行业内引发了不小的震动。因为内容不仅关系到金融科技、助贷机构、消费金融,也将给民营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影响。

  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

  《监管提示函》第一部分指出:城商行和民营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立足于自身的风控能力建设,完善本行的风险控制策略。一方面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不能异化为单纯的放贷资金提供方。参与银行应开发与业务匹配的风控系统、风控模型,配备专业人员;应独立开展客户准入、风险评测、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确定、贷后资金用途管理。另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其次,不具备互联网贷款的核心风控能力和条件的银行,不得开展联合贷款业务。

  所谓“联合贷款”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各家互金或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助贷业务。这些公司空有巨大流量及多年积累的大数据风控技术,但苦于没有互联网小贷牌照及资金,按监管规定不能直接从事互联网贷款业务。而很多银行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地方农商行坐拥大量资金,却缺少流量与互联网贷款风控经验,因此双方一拍即合。目前这类业务市场需求较大,发展迅猛。不过《监管提示函》出台后,很多此类合作就可能面临叫停了。

  对此,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内部人士袁航(化名)表示,提示函内容精准,直指现在行业内常见的联合放贷模式即银行提供资金、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或助贷机构提供导流和风控。但他认为,监管内容很难执行,因为目前大量城商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做消费金融,自身有资金优势,但却缺少流量及线上大数据风控技术,主要靠外包解决。一旦按照《监管提示函》执行,对从事外包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和没有互联网贷款风控能力的银行都是一种打击。

  “不仅是专门做外包风控的公司,很多互金平台之前都号称要转型做金融科技公司,为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做助贷”。袁航提到,他所在的公司从去年起就对外宣称要转型,目前正在与外地一家农商行联合放贷,《监管提示函》的出台可能要切断这条后路,公司很可能再次面临转型或裁员。

  资金不得出省

  《监管提示函》还强化了针对城商行、民营银行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方面的属地化要求。《监管提示函》特别指出,要按照客户身份证地址、主要业务经营地、主要居住生活地等维度,建立统一的属地经营规则,按照异地授信管理相关文件的精神严格管控异地授信。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法人原则上只能经营本行有分支机构的地域的客户,辖内城商行分行原则上只能经营省内的客户。

  此前,网贷业务通常都是线上进行,不限区域,对于诸多异地合作的金融科技公司及对应的农商行或民营银行而言,这条规定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

  互金专栏作者肥皂认为,联合放贷表面上是助贷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银行三方面共赢,其实却增加了风险的系数,因为民营银行、城商行的资产规模完全跟四大行、股份制银行不在一个等级之上,关于风险准备金、计提拨备也远不如其它银行;在资产规模小,风险准备金少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和城商行如果完全依托于互联网进行联合贷款,由此带来的风险反噬是巨大的。这可能是监管不允许银行资金出省的原因之一。

  很多人担心《监管提示函》会对互联网银行造成影响,浙江银保监局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本次监管提示仅对辖内的城商行、民营银行的互联网联合贷款进行风险提示,引领其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互联网银行开展纯线上业务,不在此次风险提示范围内。

  肥皂也指出,提示函所涉及的内容是严格管控互联网联合贷款这种业务模式,而不是互联网银行这种业务形态。我们需要区分业务模式和形态,任何银行不管是城商行、民营银行还是互联网银行都有可能开展互联网联合放贷这项业务,监管严管的是业务,而不是银行本身。

  值得一问的是,浙江银保监会发出的这份《监管提示函》对其他地方的银行及助贷机构或金融科技公司是否有影响,以及是否会向全国推行?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律师认为浙江此次监管提示函的下发,可能意味着监管并未放弃和放松对于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强势监管。无论对于传统银行、互联网银行或金融科技公司来说,都应当对这一强监管趋势加以重视,并作好应对准备。

  2018年不少互联网巨头都纷纷表示去金融化,要向金融科技公司转型,为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科技型产品服务或助贷服务,如其中涉及了核心风控服务或与异地的资方合作,可能也要想好应对之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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