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  |

资讯 > 产经新闻 > 机电 > 正文

北京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2017-11-17 14:41:54     来源: 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       关注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包括: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其中,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通州区行政区域西边界,东至任李路、京榆旧路、白师路、右堤路、堡东路、潞城中路、武兴路、京塘路(以上道路均不含)组成的边界,北起潞苑北大街(不含),南至京哈高速公路(不含)的区域。

  通告中明确指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符合《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四类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资讯监督:林颖 17739761747

资讯投诉:田甜 15981879377

标签: 北京市 道路 区域
  •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原创内容版权归中钢网所有,转载请取得书面授权,且中钢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违背原创内容原意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Copyright © 2005 - 2024 中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投诉电话:400-700-8508 E-mail:kf@zgw.com 豫ICP备 2021034665号-4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