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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23条住建领域“干货” 涉及“棚改”等多项民生工程

2020-08-13 11:13:39     来源: 互联网       关注

  中新网南昌8月12日电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日消息,为促进江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该厅出台23条措施,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增停车位等多项民生工程。

  据了解,江西明确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度多层安置房项目和2018年度高层安置房项目今年8月底前基本建成。同时,排查梳理未按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项目情况,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

  此外,江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到2020年底,该省将完成2019年度26.66万户改造任务和2020年度33.16万户开工任务。对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改造。对所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公租房应保尽保。

  针对城市“停车难”的问题,该省统筹布局公共停车设施,加快停车设施新建、改建、增设力度。2020-2021年,力争全省新(扩)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改造4.8万个、增划路边停车泊位7.3万个、开放公共机构停车泊位7.2万个。

  了解到,江西将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拓展省外国外工程建设市场。企业在省外、国外业绩,在省内申报资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方面给予认可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推行“房租优惠”政策,对承租住建系统管理的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的基础上,再免收1个月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同时推进公积金中心上线“房租提取”,减轻职工租房压力。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省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等限制,引导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经营,助推“夜市经济”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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