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

资讯 > 产经新闻 > 汽车 > 正文

七部委: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2018-07-26 15:11:53     来源: 中国证劵网       关注

  中国证券网讯 7月25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通知还提出,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通知还强调,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对接,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资讯监督:林颖 17739761747

资讯投诉:田甜 15981879377

标签: 新能源 蓄电池 部委
  •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原创内容版权归中钢网所有,转载请取得书面授权,且中钢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违背原创内容原意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Copyright © 2005 - 2024 中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投诉电话:400-700-8508 E-mail:kf@zgw.com 豫ICP备 2021034665号-4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