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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炼油产能结构性过剩 2020年过剩将超亿吨

2017-04-26 13:59:05     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关注

  进入2017年,我国炼油业继续处于严重的结构性过剩状态,而未来由于多个民营及主营单位的炼油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加上出口增长的空间有限,使得炼油能力过剩矛盾将更为突出,形势趋于严峻,这值得警惕并应给予高度重视。

  炼油市场数据一览

  截至2016年底,我国炼油能力已达7.5亿吨/年,已占全球炼油总能力的15%,居世界第二位。

  从经营主体看,我国形成了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主,中海油、中国化工、中化、中国兵器、地方炼油、外资及煤基油品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的竞争格局。

  从炼厂数看,中石油26家,中石化35家,中海油12家,煤制油15家,其他炼厂(主要为中小型炼厂)100余家。

  2016年,全国千万吨级炼厂仍为24座,合计炼油能力3.14亿吨/年,仅占全国的42%.炼厂平均规模中石化743万吨/年,中石油725万吨/年,接近世界平均规模。

  但众多中小规模炼厂的存在,使全国炼厂的平均规模仅为405万吨/年左右,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754万吨/年。

  与炼油能力7.5亿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6年我国原油加工量只有5.4亿吨,各类炼厂开工率平均值仅为76.7%.

  真正认识“炼能过剩”

  我国炼油产能存在的结构性过剩,是低端产能的过剩

  我国炼油业发展中存在四个方面的不平衡:

  1、布局不平衡。我国的炼油能力仍是东部为主、北油南运、西油东调的布局。

  2、炼厂间技术经济指标和装置水平不平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炼厂不多,先进产能并不过剩。不少炼厂各方面指标离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小炼油企业在资源利用效率、能耗、“三废”排放等方面与先进水平差距则更为明显。

  3、高端油品产能不平衡。我国炼厂生产高清洁、高附加值油品的能力不平衡,仍大量存在只能生产较低品质成品油的炼油能力。

  4一体化水平不平衡。全国24个千万吨级大炼油基地中,有16个带有乙烯装置,环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已成为全国炼化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炼油企业未能实现炼化一体化,综合加工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相对较弱。

  国内供过于求的失衡

  我国成品油净出口连年爆发式增长。我国汽煤柴油净出口量,2012年仅495万吨,2013年跃升至968万吨,2014年1485万吨,2015年2135万吨,而2016年更猛增至3355万吨,同比增长57.8%.正是这几年成品油净出口以年均40%~50%的速度猛增,极大地缓解了国内油品资源过剩的压力,加上近两年来代地炼借取得“两权”之机淘汰了数千万吨落后产能,致全国炼油总能力连续两年徘徊不前,使外界产生了国内炼油能力过剩不太严重的错觉和假象。但实际上,截至2016年底,我国炼油能力仍至少过剩了7000万吨/年,过剩形势仍不容乐观。

  地炼:三分天下有其一

  截至2016年底,全国地方炼厂(含央企收购或控股的地炼企业)的炼油总产能为2.62亿吨/年,占全国炼油总产能的34.8%.特别是“两权”放开后,地炼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和冲击力,已成为国内炼油工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截至2016年底,国家已对22家地炼发放了8193万吨/年原油使用配额,全年进口原油量由2015年的110万吨猛增至4490万吨,总量已占国内原油进口总量的11.8%,增量占全国原油当年进口增量的74.4%,原油进口格局出现较大变化。

  全年地炼原油加工量过亿吨,占国内原油加工总量的18.8%,同比大增26.1%;

  开工率52.6%,同比大增12.8个百分点,创历史高位。

  同期地炼汽柴油产量7333万吨,同比大增24.4%;

  凭借价格优势和经营灵活性,地炼汽柴油市场份额达到23.8%,同比大增4.2个百分点。

  受地炼冲击,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主营单位份额则不断下滑,从2010年的90%降至2016年的76.2%,成品油市场格局出现较大变化

  2020年过剩将超亿吨

  根据已基本确定投产的项目,2020年前我国累计将新增炼油能力1.2亿吨/年(见下表),即每年将新增能力3000万吨/年左右,总炼油能力最少将达到8.7亿吨/年。从赖以缓解国内过剩的成品油净出口形势看,2020年成品油净出口量或将达到5000万吨以上,占届时国内成品油总产量的15%.届时,我国或将超过韩国和印度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成品油净出口国。

  综合国内炼油能力的扩张情况、需求变化情况和可能的成品油出口情况,分三种情景测算了2020年国内炼油能力过剩情况。结果是:

  低情景下,国内炼油能力过剩将达8000万吨/年;

  基准正常情景下,国内炼油能力过剩将达1.1亿吨/年;

  高情景下,国内炼油能力过剩高达1.6亿吨/年。

  需要指出的是,到2020年我国炼油能力至少过剩1亿吨/年的基本结论是在充分满足国内需求,尽可能大量出口后,得出的绝对过剩量。如果出口受阻或不畅,过剩能力或还将增加。可见,未来国内炼油能力的过剩形势严峻。

  面对炼油产能过剩的严峻形势,要大声呼唤理性科学地发展我国炼油工业。只要全国一盘棋、处置得当、打好主动仗、化解有力,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进一步提高、能源需求的增长,我国炼油业将会摆脱暂时的困顿,取得更大更好的发展,实现由大做强的炼油强国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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